山东潍坊昌乐法院:三载纠纷一朝解,40万货款当场结

山东潍坊昌乐法院:三载纠纷一朝解,40万货款当场结

“法官,我是真没钱啊,欠的钱我以后慢慢还……”面对执行法官,被执行人张某反复诉苦。但经执行干警实地核查发现,其名下煤场货车往来频繁、经营正常,张某所称无履约能力、企图拖延执行的谎言不攻自破。在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执行过程中,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精准“组合拳”,成功促使被执行人当场全额履行义务。案件顺利执结后,申请执行人专程送来锦旗表达感谢。

李某(化名)为支持张某(化名)经营煤场,自2022年起采取“先供货后收款”方式向张某供应煤炭。初期张某结款很及时,但自2023年起张某动辄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货款拒不支付,累计拖欠货款共计42万元。李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偿还李某货款42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给付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张某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主动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卖惨”,谎称欠款太多、无力履行判决义务,试图蒙蔽法官。

申请执行人李某提出异议称,张某经营煤场规模不小、具备还款能力。时值冬季煤炭市场需求大,执行法官孟光明立即带领干警展开调查,实地核查发现张某经营的煤场货车往来频繁,卸煤、拉煤作业不停,与其所述“经营困难”严重不符,规避执行意图显露。

孟光明立即前往煤场仓库,张某却辩称场区的煤炭均为赊购,自己确实没有流动资金。“既然他声称没钱,那我们就从他的煤入手。”执行干警随即依法清点煤块、煤渣及铲车、分煤机等财产,现场张贴查封公告,明确警示场区人员,如私自处置法院查封物品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张某被拘传至法院后,仍以借口拖延,提出先支付5万元、剩余款项两年还清的方案。李某因急需资金周转且早已对张某多次要还钱时的“信誓旦旦”彻底失望,拒绝了张某分期付款方案,执意申请拍卖已查封煤炭,张某见法院要“动真格”,连忙表示再筹措15万元,当场先偿还20万元。

面对张某顽固拖延、逃避执行的“伎俩”,执行干警再次向其严肃告知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张某最后的心理防线被法律威慑力所击溃,当即表示愿意凑钱履行,并联系亲友筹措款项,也希望李某看在多年交情的面上在本息上对其网开一面。与此同时,孟光明耐心与李某沟通,希望帮助李某将悬置已久的心事尽快落地,针对张某的实际情况作出符合自己内心意愿的执行和解意见,最终李某自愿放弃本金2万元及利息3万余元,即张某当场偿还40万元双方债务便可全部了结。为卸下背负三年之久的重担,让执行案件尽快画上“句号”,张某同意当场偿还40万元的和解意见。

随着执行款40万元的过付,持续三年的欠款纠纷仅用数小时便彻底执结。从财产查封、人员拘传到释法明理、促成和解,执行流程环环相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