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乐东县县长出庭应诉 促推法治政府建设

海南省乐东县县长出庭应诉 促推法治政府建设

12月9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符某某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民政府行政撤销一案。乐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文举担任审判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冯基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林光巧出庭应诉。

庭审现场,审判长精准把控庭审节奏,有序组织各方当事人开展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关键环节,以严谨规范的庭审流程保障案件审理高效推进、公平公正。原告符某某详细陈述了要求查处案涉地违法占地行为的核心诉求及事实依据,各方当事人聚焦《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予查处告知书》与《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合法性,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维度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展开深度质证。冯基芳认真倾听原告诉求及各方庭审陈述,就争议焦点逐一作出针对性回应,以务实态度全面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法定义务,充分展现了对司法程序的尊重与依法行政的自觉。

据介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更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既体现地方治理法治化水平,也彰显行政机关倾听群众诉求、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鲜明态度。今年以来,乐东法院持续深化行政应诉示范工作,在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的基础上,重点推动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该案是10月29日县长出庭应诉相关行政案件后,再次以行政机关负责人身份出庭,充分彰显了县政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法治担当,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树立了良好示范。(符晓桃 陈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