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四川讯 冬日的乡村,村委会里的桌椅摆得整整齐齐,没有森严的法庭布置,只有邻里乡亲关切的目光。作为广安市岳池县承办法官,我望着眼前关系紧张的几兄妹,心里清楚这起遗产继承纠纷,难的不是依法裁判,而是如何修补濒临破裂的手足亲情。
一场遗产纷争
案件的起因很简单,李甲、李乙等六兄妹的父母先后离世后,李甲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将弟弟李乙和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遗产、支付垫付的丧葬费,还请求村委会直接向其支付父母名下的土地补偿款。收到案件后,根据法律规定,我们依法追加了另外四名兄妹作为共同原告,进一步了解后才知道,多年来父母一直和李乙共同生活在一起。
“清官难断家务事”,尤其是涉及遗产继承的家庭纠纷,一纸判决或许能了断案件,却可能让兄妹情分彻底破裂。考虑到六兄妹都在同村或邻村居住,日常往来紧密,亲缘纽带从未真正断裂,我决定不把案件局限在审判庭内,而是将“法庭”搬到村委会——这里有他们生活的记忆,有邻里乡亲的见证,更能让冰冷的法律条文沾染上烟火气,让当事人在熟悉的环境里放下戒备。
一次巡回审判
庭审当天,几兄妹如约而至,还有附近的乡邻,大家坐下后,我先让各方充分表达诉求。
“我不是贪图遗产,只是觉得父母的东西,做子女的都该有份,我垫付的丧葬费也该要回来。”李甲说道。李乙则有些委屈:“这些年我守着爸妈,照顾他们从没有怨言,现在爸妈走了,哥哥却要跟我争遗产,我心里不好受。”
就在双方各执一词时,没想到李丙、李丁、李戊、李己四兄妹当庭表示自愿放弃继承权利。“爸妈在世时,主要是弟弟照顾,我们没尽多少力,遗产理应归他。”李丙的话让原本紧张的气氛缓和了一些,也让我看到了修复亲情的希望。
趁着这个契机,我缓缓开口:“大家先冷静想想,今天大家坐在这里,争的是遗产,但丢的可能是亲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李乙这些年照顾父母的辛苦,乡亲们有目共睹,法律肯定要保护他的合法权益;但同时,李甲作为继承人,有权主张自己的份额,垫付的丧葬费也该依法处理。”
我从父母养育子女的艰辛,讲到兄妹手足的难得;从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讲到“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父母不在了,你们应该就是彼此最亲的人。”
在情与法的双重感召下,大家的情绪渐渐平复,趁热打铁,我促成大家达成了调解协议,李乙主动表示愿意支付7000元作为补偿,李甲也放弃了其他诉求,同意父母名下全部遗产由李乙继承。
当调解协议签署完毕的那一刻,所有的隔阂烟消云散。
一顿团圆饭
“我们几兄妹好久没有一起吃饭了,今天大家都在,一起吃个饭嘛!”李乙主动说道。“好,一起吃个团圆饭!”几兄妹不约而同地回答。
作为基层法官,我们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坝坝法庭”没有审判庭的庄严肃穆,却有着最接地气的温度。它把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家常话,把司法公正送到群众家门口,既能高效解开“法结”,更能用心化解“心结”。
收拾好东西,我准备返程,饭桌上的欢声笑语一直传了很远……
(岳池县法院: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