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中院民二庭副庭长范文浩受邀来长春朝阳法院授课

吉林长春中院民二庭副庭长范文浩受邀来长春朝阳法院授课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期倚听学堂特邀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范文浩来院授课。本次授课聚焦“三审合一”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围绕未成年人审判的基本原则、刑事审判工作等展开深入讲解。

活动现场

深入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理念

范文浩结合自身审判经验,通过剖析典型案例,阐述了如何将落实“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融入未成年人审判全过程。结合具体案例阐述,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应当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有利于其长远发展。例如,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虐待案时,法院不仅依法追究了施暴者的刑事责任,还撤销了被害人母亲的监护人资格,将抚养权变更至被害人父亲,联系心理医生定期对被害人进行心理辅导,协调解决其入学、生活困难等问题,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保护。

授课现场

审慎与精准适用缓刑

关于未成年人案件中是否适用缓刑这一实践难点,范文浩通过多个入库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具有“犯罪情节较轻”“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情形的,应依法适用缓刑。同时强调,适用缓刑不能仅看犯罪行为本身,还需综合考量未成年人的悔罪态度、监护条件和社会帮教措施等因素。

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教育的深度融合

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线,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教育的深度融合。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港湾,在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时,应着力强化家庭监护责任,促进家庭教育功能的修复。通过网络平台、专题片、家长课堂等多种形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职尽责。同时,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状态与情感需求,夯实家庭保护基础,实现司法保护庭教育的有效衔接。

“护花更须众人力,春风化雨无尽时”。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下一步,朝阳法院在“三审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探索,创新模式,为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持续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