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12月4日,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红涛走进洛阳市实验小学栾川分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200余名学生带来了一场生动且实用的法治讲座。

“同学们,你们知道宪法是什么吗?”刘红涛庭长用提问开启了今天的课堂。“它就像一棵大树的根基,是所有法律的基础,也守护着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到成长的权利和义务。”围绕校园欺凌这一主题,刘红涛庭长结合真实案例,向同学们明晰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欺凌行为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他指出,欺凌不止于身体伤害,语言暴力、社交排斥、网络诋毁等同样属于欺凌范畴,这些行为不仅伤害他人,也可能使自己步入违法犯罪的歧途。“欺凌不是玩笑,而是可能触及法律红线的行为。”刘红涛庭长语气温和却坚定,引导同学们学会识别欺凌、拒绝欺凌,更要勇敢地向老师和家长寻求帮助,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与此同时,刘红涛庭长也引导同学们思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宪法赋予我们受保护的权利,也要求我们遵守规则、尊重他人。”他强调,真正的自我保护始于自尊自爱、尊法守法,从小养成遵守规则、明辨是非的品格,才能在成长路上行稳致远。
下一步,栾川法院将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延伸司法触角,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让法治力量守护每一个灿烂的童年。(张晓莉 尤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