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

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

12月5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与三门峡市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探索在社区矫正机构设立“检察官办公室”,研究制定相关工作规程。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占军,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焦林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支队相关同志参加。

在社区矫正机构设立派驻检察室,是适应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发展要求,推动法律监督向基层延伸、向一线下沉的重要举措;是构建检司协作新格局,实现监督与支持并重,共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的有效途径。会议确定在社区矫正机构探索设立“检察官办公室”,研究制定《三门峡市社区矫正机构检察官办公室工作规程(试行)》,就监督职责、协作配合、工作纪律等作出具体规定。

焦林生表示,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将高度重视并全力支持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和工作开展,主动接受监督,畅通信息渠道,完善衔接配合机制,为检察官依法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并希望以设立检察官办公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推动该市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刘占军强调,在社区矫正机构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融入社会治理格局的创新实践。要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发挥检察官办公室职能作用,把握职责定位,依法规范履职,提升监督质效;要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不断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根据会议要求,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和人员配备,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推动检察监督和社区矫正工作共同提升,为建设平安三门峡、法治三门峡贡献力量。(李敏 朱海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