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四川讯“对毒品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以司法之力筑牢禁毒防线!”12月3日上午,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召开禁毒工作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公众详细披露近三年禁毒审判工作成效。该院立足刑事审判职能,通过严打犯罪、完善机制、全域宣传等多重举措,在禁毒人民战争中交出亮眼司法答卷。

通报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广安区法院共受理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各类涉毒刑事案件30件40人,审结31件42人,其中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1件,容留他人吸毒罪12件,案件审结率保持高位。2025年以来,该院新收涉毒案件10件,清理旧存案件1件,11件案件已全部审结完毕,16名被告人均依法获刑,累计判处罚金6.8万元。从刑罚适用来看,10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6名被告人获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轻重有度的判决既彰显了对毒品犯罪的严厉惩治,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审判提质:繁简分流+从严打击 筑牢司法屏障
在涉毒案件审判中,广安区法院创新推行“繁简分流”审判机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简单案件快审快结,对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精审细判,大幅提升刑事审判质效。针对毒品再犯、累犯等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的情形,该院坚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坚决斩断毒品犯罪链条。同时,通过开展专项调研、统一裁判尺度、规范审判流程等举措,持续提升涉毒案件审判质量。在财产刑执行环节,该院加大罚金刑判处与执行力度,对判决没收、追缴的涉案财产及罚金及时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从经济上彻底剥夺罪犯再犯能力。
机制筑基:毒黑同治+责任上肩。构建长效防线为破解禁毒工作难点,广安区法院将打击毒品犯罪与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深度融合,聚焦操纵涉毒活动的黑恶势力、毒黑交织的制贩毒团伙及其幕后“保护伞”,重拳开展合成打击,推动专项行动与禁毒重点整治协同发力。该院还将禁毒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市区禁毒工作部署,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全员参与、全域覆盖、全程发力”的禁毒工作格局,确保审判执行与宣传教育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宣传聚力:线上线下+精准滴灌 营造全民禁毒氛围
“禁毒宣传既要覆盖面广,更要精准发力。”广安区法院深知宣传教育在禁毒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构建起线上线下联动、多点发力的宣传矩阵。2025年初,紧抓农民工返乡高峰期,联合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社区摆摊设点,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普及禁毒知识;6月禁毒宣传月期间,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媛带队赴结对帮扶的石笋镇,联合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镇政府开展禁毒普法宣传,实地督导禁毒工作,筑牢乡村禁毒“防火墙”;围绕“6·26”国际禁毒日,与广安第二中学校联合举办禁毒法治教育活动,通过法治讲座、禁毒教育基地参观、模拟法庭庭审等沉浸式体验,为青少年播下禁毒种子,织密校园禁毒防护网。此外,该院还依托官方微信公众号持续推送禁毒知识、典型案例,让禁毒宣传走进千家万户,营造“全民识毒、防毒、拒毒”的浓厚社会氛围。
典型案例释法:宽严相济明导向 以案警示守底线
通报会上,广安区法院公布两起2025年度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以鲜活案例敲响禁毒警钟。在詹某某、雷某某贩卖毒品案中,被告人詹某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22年11月刑满释放后,于2025年1月至2月再次贩卖海洛因3克,系累犯且属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雷某某参与购毒并贩卖0.05克给他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詹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六千元,判处雷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在黄某容留他人吸毒案中,被告人黄某于2025年1月至2月期间,在其位于广安区的家中先后四次容留他人吸食冰毒与麻古混合物,且其本人此前因吸毒被行政拘留。法院审理认为,黄某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法官特别提醒,无论是否以牟利为目的,只要为他人吸毒提供住所、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均可能构成犯罪,尤其是集中容留多人吸毒的行为,将被依法重点打击。下一步,广安区法院将持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不断完善禁毒审判工作机制,深化禁毒宣传教育成效,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惩罚、震慑与引导功能,为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向纵深发展、守护社会和谐稳定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陈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