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人民法院察汗乌苏人民法庭为农民工讨薪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人民法院察汗乌苏人民法庭为农民工讨薪

“王法官,谢谢你,这么快就帮助我们讨回劳务费!”11月26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人民法院察汗乌苏人民法庭从速从快、用心用情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劳务报酬纠纷,包工头庞某当场支付劳务费6万元,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获得当事人的点赞。

2025年8月15日,庞某雇佣金某等6名农民工,在昭苏县某乡镇承建民宿工程。10月15日工程临近结束时,庞某仅支付劳务费36.14万元,剩余9万元劳务费以尾活未完工为由拖欠支付。为讨回辛苦钱,金某等人先后前往某乡政府、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求助,经多部门调解无果后。11月26日,金某等6人诉至昭苏县人民法院察汗乌苏人民法庭。

“农民工讨薪关系到农民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要尽快办理不能搁置。”接到诉求后,承办法官王洪兵快速启动涉农民工纠纷快速处理流程,对案件细节进行梳理,对双方的诉求进行了解,发现双方对修建面积存在争议,双方签订的合同只约定单价每平方米430元的劳务费,未明确具体的承建面积和总劳务费。

为确保调解工作有据可依,法律咨询专家、法官王洪兵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前往某乡进行实地勘验测量,最终确定承建民宿的实际面积为1018.44平方米。在调解过程中,法官王洪兵组织双方根据实际面积和约定的单价计算总劳务费为43.79万元,随后紧扣双方争议焦点灵活运用“背靠背”“面对面”及换位思考调解法,一方面悉心安抚金某等6名农民工,缓解其焦虑不安的情绪,耐心倾听金某等6名农民工讨薪的迫切诉求;另一方面向庞某释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的付款义务,并结合案件事实细化拆解具体责任。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彼此困难。

“金某等6名农民工确实不容易,辛苦打工几个月,就是期盼能多赚些钱回家,而不是担忧本该属于自己的薪资能不能追回的困扰。”法律咨询专家、法官王洪兵劝说。

历经4小时的调解,双方当日达成一致:庞某当场向金某等6名农民工支付劳务费6万元,待尾活完工后再另行支付1.3万元劳务费。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为后期尾款的结算起到了保障。至此,这起困扰农民工多日的讨薪纠纷圆满化解,农民工当场拿到报酬,紧锁的眉头得以舒展。

此次涉农民工讨薪纠纷的快速调解,是新疆昭苏县察汗乌苏人民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护航农民工权益的具体体现。(朱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