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栾川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河南省栾川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11月26日,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买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县委相关会议精神。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提升执行行为质效的工作报告、县检察院关于树立正确政绩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工作报告,并现场进行询问。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围绕前期调研、意见建议征集、案件评审等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精准发问,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一一作答,并明确下步改进举措,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列席的县人大代表和各乡镇人大工作负责同志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报告、关于2025年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编制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栾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栾川县耕莘街道办事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决议。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要深学细悟笃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人大法定职责,强化履职担当,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为推进栾川“十五五”发展作出新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国杰、李新月、谢红伟、史兴义和其他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领导陈旭、闫毅超、李新义、潘萌,各乡镇人大主席及特邀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