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人民法院积极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纠纷类型多元化、矛盾化解需求高效化的新形势,锚定“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完善案件流转衔接机制,构建“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专审”的办案体系,确保简案出得去、跑得快,繁案接得住、审得精,让公平正义既不迟到、更不缺席,用改革实效回应人民群众对高效解纷的迫切期待。
机制引领,精准分流筑牢“快审”根基
改革的核心在于精准识别、科学分流。阜康市人民法院立足审判实际,制定《阜康市人民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以“案由类型、标的金额、争议大小、当事人意愿”为核心的四维识别标准,由资深法官担任专职分流员,在立案阶段对案件进行“全景式”研判。探索建立“民事速裁+刑事快办+行政简审”的分流机制,将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简单纠纷,精准导入速裁通道;将法律关系复杂、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交由专业审判团队精细化审理。自2025年以来,立案阶段分流简案4158件,占同期收案总数的73.6%,结案3897件,占结案总数的73.34%,平均审理周期仅24天,案件流转效率显著提升。

多元促治,前端化解织密“解纷”网络
阜康市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司法资源下沉基层治理一线。加强横向协同,选派1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入驻市综治中心,建立“驻点办公+快速响应”机制,聚焦矛盾纠纷“前端介入、源头化解”,今年下半年以来,委托综治中心调解案件696件,司法确认364件,先行调解成功率达45%。创新“行业调解+人民调解+支付令+示范性判决”组合模式化解“三费”纠纷,1至0月发出支付令440件,调解成功51件,以最小司法成本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注重纵向对接,在全市11个乡镇、街道法官工作室推行“周五开放日”制度,法官点对点指导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针对物业费、暖气费纠纷增长态势,提供释法引导、先行调解等服务61次,开展订单式法律服务宣讲6次,精准对接企业、社区法律需求,筑牢基层法治防线,实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乡镇”。

团队协同,专业分工激活“提质”引擎
阜康市人民法院以“人岗相适、专业聚焦”为原则,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坚持效率先行,组建7支简案速裁团队,按“综合组+专项组”模式划分,涵盖民间借贷、婚姻家庭、金融借款等重点领域,同步承接认罪认罚、危险驾驶等刑事简案,办结民事简案4158件,平均审理时间24天,办结刑事简案29件,均在3天内结案,让正义不再迟到。在行政审判领域,对当场作出的行政行为、2000元以下款额案件等适用简易程序,对不符合简易程序但事实清楚的案件参照优化审理流程,推动行政争议高效化解,标记行政简案5件。守牢质量底线,将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法官配置至审判业务庭室,专攻疑难复杂案件,形成“前端分流过滤、中端快速办理、后端攻坚破难”的办案闭环,实现“类案同审、同案同判”,繁案法官人均收案135件,审结137件(包含旧存),同比下降60.6件,让其有更多的时间精力钻研,实现慢工出细活,矛盾纠纷实现实质性化解,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以简赋能,便民利民擦亮“高效”底色
阜康市人民法院以诉讼引导、简式文书、快速送达为三大抓手,让“快审”更具保障支撑。推行导诉值班常态化,专人指导当事人完善诉讼文书1997余次,大幅降低文书补正率,立案审核通过率大幅提升。对小额诉讼、速裁案件全面适用“表格化”“令状式”简式裁判文书,摒弃冗长表述,聚焦核心事实、裁判依据和主文,实现文书“瘦身不减质”,1至10月,适用简式裁判文书216件。与中国邮政建立合作关系,明确“当日立案、当日排期、当日移交送达”硬性标准,规范电子送达、细化邮寄送达、严控公告送达,实行送达进程台账化管理,确保“送达不拖延”。1至10月,集中送达组送达案件5593件,送达率98%,平均送达时间8.6天。

下一步,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分流标准、完善团队配置、强化科技赋能,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与审判质效提升深度融合,以更优的司法服务、更高的审判质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夏库热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