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人民法院严格对标档案管理“存史资政育人”核心职责,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数字化转型为抓手、服务实战为目标,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司法服务根基。

坚守“安全第一”职责,筑牢档案存储防线。
严格执行档案库房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虫等“八防”标准,每日检查温湿度并记录,每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每季度组织应急演练,确保纸质档案存储环境安全稳定,未发生任何档案损坏、丢失事故。履行数据安全责任,建立电子档案“分级保护”机制,对涉密档案实行加密存储、专人管控,定期开展数据备份,保障司法数据安全无漏洞。
抓实“规范管理”职责,优化档案全流程管控。
严格档案收集归档,依据《阜康市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明确业务庭在案件结案后一个月内将该案件全部卷宗材料按照归档要求装订归档,档案室接收卷宗后,在1—3日内完成检查、核对、编录、上架,并定期对接各庭室,督促归档进度,确保档案材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规范档案查阅利用,建立“申请-审批-登记-归还”闭环流程,明确权限与时限,线上查阅即时响应,线下查阅专人引导,截至目前,累计提供查阅服务1760余次。
推进“数字赋能”职责,提升档案利用效率。
攻坚存量档案数字化,按“先重要后一般、先近后远”的原则,推进历史档案数字化扫描与著录,目前,已完成库存诉讼卷、公安卷、档案交接表等档案数字化处理,建立电子档案检索库,实现“一键查询、精准定位”。打通数据共享渠道,推动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档案管理运用院内借阅、院外借阅、四级调卷等功能运用,法官可在办案平台直接调阅关联电子档案,无需线下奔波,有效缩短档案调阅时间,档案服务审判执行效率显著提升。
在今后的工作中,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以职责为导向,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深化数字应用、提升服务质效,让档案管理工作更贴合司法实践需求,切实发挥“司法记忆库”与“数据支撑站”作用。(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