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城区法庭先行调解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在调解员的耐心沟通与引导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切实维护了双方合法权益。
本案中,当事人甲与乙相恋后订立婚约,后因多种原因,婚约解除,对婚约财产的返还各执一词,协商无果,故诉至本院。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先行梳理案情,仔细倾听各自诉求与想法,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约财产返还的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中的问题,调解员针对争议焦点,兼顾双方的情感付出,案件事实又要秉持相关法律规定,最大限度的寻找双方利益的平稳点。经过多轮协调,双方放下对立情绪,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乙于当庭退还当事人甲80000元,至此,该起婚约财产纠纷仅限三天即得到了解决,有效化解了纷争,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5年第三季度,城区法庭调解工作积极运用“枫桥经验”,细化识别当事人的诉求颗粒度,释法析理,善做“倾听诉求”工作,充分结合法律、道德与人情,把握矛盾重点,找准主攻方向,从引导当事人恪守诚信原则的角度出发耐心劝导,有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并握手言和,成功调解的案件每月达10余件,有效化解了家事矛盾。
下一步城区法庭将积极与社区、乡村联动,进一步延伸调解职能,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来引领社会规则、指导群体行为,让辖区范围内的诉调对接真正落到实处。(李俊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