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通过庭中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当庭支付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2025年7月,被告谢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与从事营运的司机黄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黄某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谢某对本次事故负全责。黄某认为,谢某作为事故全部责任方,谢某的侵权行为导致其车辆无法正常营运,给其造成了停运损失,谢某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就赔偿事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黄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因双方就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各执一词、争议较大,致使庭前多次协商无果,案件遂进入庭审阶段。尽管该案事实清晰,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情绪对抗严重,如若简单地一判了之,不仅不能解决纠纷,还将进一步激化矛盾,导致“案结事不了”。于是,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首先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和底线。随后,从情理法多个角度,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析理,既讲法律又顾及当事人合理需求,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谢某当庭履行赔偿责任。
下一步,美兰法院将一如既往的秉承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强化“如我在诉”意识,坚持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贯穿到审判工作全过程,推深做实先行调解,实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实质化解矛盾纠纷,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郑薇 叶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