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穆棱林区生态环境健康有序发展,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穆棱分局重拳出击,队所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近日,破获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11月12日13时许,穆棱分局老道沟派出所民警在老道沟经营所施业区巡逻期间发现,一男子身着防水裤在河内, 疑似正使用禁渔工具电鱼机非法捕捞野生河鱼、野生林蛙。 老道沟派出所立即将线索移交森侦大队,森侦大队雷霆出击,迅速到达现场,将正在使用电鱼机捕捞野生河鱼、野生林蛙的穆棱镇居民王某(化名)抓获,民警仔细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对其非法捕捞现场进行了细致勘查。

经依法查明,王某为了满足口腹之欲,使用禁渔工具电鱼机非法捕捞野生河鱼、野生林蛙,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已达到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目前,该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