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审计局因症施策、多措并举,以“三必须”的方式助推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防范化解财政财务风险,着力提升管理水平。
审前必须调查了解,明确重点。进点前要做好审计调查,清楚被审计单位业务架构和管理程序,关注财务收支、物资采购、合同管理、项目建设等内控制度,查阅其会议记录、财务等相关档案资料,并通过对相关人员访谈、盘点实物资产、评估资金使用绩效等方式,了解其内控的建立健全、制度执行、实际效果的情况。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制不依、违规操作的行为。
审中必须查深审透,剖析答疑。在审计的过程中,坚持做到“边审计、边梳理、边沟通”,对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中存在的疑点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研究,形成问题台账,通过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座谈、询问、取证等工作环节,为其分析病因、答疑解惑,同时普及内控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财经法纪意识,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审后必须合理建议,督查回访。针对查出的内控机制体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将制度建设作为重要管理事项来抓,细化制度规定,健全机制体系,互为支撑、互为补充,增强制度间的关联性,提升可操作性。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设置内审岗位,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谢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