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祭扫活动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张某和陈某在公墓山旁进行祭扫,在点燃蜡烛、纸钱时引发山火,烧毁了王某栽种的数千棵桂花树,造成经济损失。事后,虽经当地政府及林业部门组织当事人调解,但因双方对赔偿金额争议较大,故王某将张某和陈某诉至法院。
法院工作:实地勘查与法理交融,力促案结事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力求实现纠纷实质化解,确立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前往火灾现场进行实地勘查,通过现场勘验、询问当事人等方式了解案情。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耐心向当事人阐释了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指出张某和陈某的行为已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和谐”“友善”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通过多次沟通,逐步弥合了双方的分歧。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和陈某一次性向王某支付赔偿款两万余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法官说法:秋冬风干物燥,筑牢防火法治屏障
本案虽已审结,但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时值秋冬,天干物燥,借此案提醒广大民众:祭扫活动,安全为先:无论是传统祭扫节气还是日常祭祀,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点燃香烛、纸钱必须在指定安全区域进行,并确保火种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切实履行防火安全义务。倡导文明新风,防患于未“燃”:大力倡导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等无烟火文明祭奠方式,这既是移风易俗的需要,也是规避法律风险、保护绿水青山的明智之举。
下一步,湘东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弘扬法治精神,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共同维护社会和谐与生态安全。(陈群 古灵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