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化解一起林地权属纠纷,11月14日,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新洲法庭庭长刘津津带领法庭干警前往白衣镇红光村某林地进行现场勘查,深入了解当事人争议林地情况,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法官,我的林地被别人侵占了……”不久前,88岁高龄的水某某神情焦急的来到新洲法庭,一纸诉状将同村宋某某告到法院。水某某认为,争议林地于1989年就登记在水某某一户名下,而该林地被宋某某实际控制、使用,于是水某某及其配偶起诉要求宋某某返还林地。

承办法官经过查阅案卷、与当事人沟通,掌握了基本案情,确认了争议焦点。考虑到水某某年事已高身体不便,承办法官主动进村进户调查、实地勘查,对争议林地权属、林地四至、占有使用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妥善解决纠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这次入村进林的现场勘查,是新洲法庭践行“枫桥经验”、推动司法服务下沉的生动体现。法官主动走进田间地头,不仅查清了争议事实,更传递出司法为民的温度,尤其对高龄当事人的悉心关照,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