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弭于萌芽,近日,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法庭主动下沉,成功诉前化解一起多年民间借贷纠纷,用司法温情消融隔阂,实现法律与社会效果双统一。
汪某与王某本是同村好友。多年前,汪某因家中急事向王某借款七万元并立字据。后汪某经济状况未改善,还款一再搁置,王某催讨无果,昔日情谊被债务阴霾笼罩,邻里乡情也渐生嫌隙。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调解员童胜全阅卷后即刻联系双方,摸清纠纷全貌。调解初期,双方情绪对立:王某坚持“欠债还钱”,盼尽快收回欠款;汪某则坦言家境困窘,无力一次性清偿。童胜全耐心倾听、梳理诉求,反复沟通缓和对立,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诉前调解。
得知汪某身患旧疾、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将调解现场设在汪某家中。为贴合当地实际,法庭迅速联动熟悉民情的司法所,司法所积极响应,协助协调场地并派专业人员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在汪某家中,法官与调解员分工协作:核实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厘清事实与争议焦点;采用“背对背+面对面”方式调解——向汪某释明法律规定,引导其树立诚信意识;与王某忆昔日情谊,劝导其在还款方案上灵活包容。
经数小时法理情理交织的疏导,双方坚冰渐融。汪某主动提出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计划,王某体谅其难处并爽快同意。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紧握的双手驱散多年隔阂,心结彻底解开。
此次调解是桃源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法庭+司法所”联动模式,将调解桌搬到百姓身边,既减轻群众诉累,更让群众在细节中感受司法温度,以“案结、事了、人和”为基层和谐注入司法正能量。(谢佳霖 伍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