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庭审观摩强素能 评议交流促提升

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庭审观摩强素能 评议交流促提升

为进一步提升刑事检察办案质效,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强化检察人员出庭公诉能力,近日,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对被告人田某某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开展听庭评议活动,以“庭审实战+评议复盘”的方式,淬炼检察队伍专业素养,筑牢司法公正防线。

本案被告人田某某因泄愤报复,向被害人的鱼塘内投放毒鱼药物,造成被害人鱼塘内养殖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4万余元。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从作案手段、损害后果等方面出示相关证据,构建起严密的证据体系;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被害人有过错”、“被告人有赔偿意愿,主观恶性不大”等辩解,公诉人从被告人以泄愤报复的方式处理经济纠纷、未实际履行赔偿义务等细节切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立法本意,阐明其行为的危害。

庭审结束后,刑事检察部门立即召开听庭评议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公诉人的出庭形象、讯问技巧、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律文书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点评,既肯定了公诉人表现出的专业能力和庭审驾驭能力,也客观指出了出庭过程中存在的细节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

此次听庭评议活动,不仅有效检验和提升了公诉人的出庭实战能力,实现“以评促学、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目的,更向社会公众清晰传递了检察机关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