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付清承包费,剩下的玉米你就别想卖!”11月10日,原告阿某愤慨地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人民法院英塔木人民法庭对被告买某说。
2023年至2025年期间,被告买某与原告阿某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约定买某承包阿某土地三年,承包费用每年5万元于年底结清。2024年底,买某以家庭困难为由请求延缓支付承包费,阿某同意其请求。2025年秋收前,阿某几次提醒买某支付承包费,买某仍称资金周转不开。10月16日,阿某得知买某已卖出部分玉米,以为对方会来支付两年的承包费,但买某却将钱用作他处,阿某一怒之下找到买某理论且阻止其卖出剩余的玉米,二人因此产生争执。11月10日,阿某将买某诉至伊宁县人民法院英塔木人民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详情后深知,这起案件虽小,但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11月10日当天,便组织双方耐心沟通,充分听取双方陈述,厘清土地承包关系、拖欠金额及成因等核心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耐心释法明理。在法官的引导下,二人逐渐平缓了情绪,最终就支付金额、履行期限等内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二人表示今后仍会保持合作,案件在当日便顺利解决。
这起案件的快速化解,展现了人民法庭在基层纠纷中的高效与温情。法官疏导双方情绪、平衡邻里关系,既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又避免了矛盾升级,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未来,新疆伊宁县人民法院英塔木人民法庭将持续发挥服务基层作用,提升人民法庭的效能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古丽巴兰·王达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