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用司法温度让草牧场纠纷“定分止争”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用司法温度让草牧场纠纷“定分止争”

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巡回审执服务中心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将调解“搬”到草牧场上,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后衍生的草牧场及耕地承包份阿额纠纷。

此前,米某与哈某的离婚纠纷已由法院调解结案。后双方因划分以户承包的草牧场及耕地份额产生分歧,哈某遂向嘎查委员会提出纠纷化解申请。考虑到纠纷涉及农村牧区土地承包核心权益,嘎查委员会第一时间联系苏木政府、法院、司法局、执法队、派出所,启动“多部门联动+巡回办案”协同化解机制。  

法院巡回审执服务中心法官接到联动通知后,迅速响应,组建由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组成的巡回办案小组,携带案卷材料、土地承包政策文件及调解文书模板赶赴纠纷现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阐明承包份额划分的法律依据,并联合司法局工作人员开展情绪疏导工作。苏木政府与嘎查委员会则从基层治理实际出发,协助统一承包户内部意见。

经过多轮现场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明确哈某分得以户承包的草牧场和耕地的四分之一份额。执法人员同步在现场完成实地打点、边界确认,当场制作哈某专属的承包地划分图纸,实现了“纠纷化解+结果落地”一步到位。

该起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更彰显了巡回办案“就地调解,就地化解”的特色优势。下一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积极联合多部门协同化解纠纷,真正实现司法服务与草原民生的深度融合。(查如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