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这样一类群体:因阿尔茨海默症等重大疾病夺走记忆与自理能力的老人;意外事故导致脑部受伤,陷入植物状态的成年人;当这类群体需要办理一系列事务或对监护人的确定存有争议时,该如何处理?内蒙古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用一份份饱含温度的判决给出答案——以司法之力筑牢监护屏障,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天。
年初以来,霍市法院立案庭陆续收到多起指定监护人申请。申请人大多是身处困境的亲属,面对因疾病或意外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亲人,他们忧心如焚,迫切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监护人资格,名正言顺地照料亲人生活。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法官们对每一起案件都秉持着严谨负责的态度,从申请人的资格到被监护人的实际情况,仔细审查每一个细节和影响判决的因素。经审查发现,这些因疾病或意外而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均符合指定监护人的条件。最终,法官们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依法作出指定监护人的判决,让弱势群体获得了坚实的法律依靠。
法官说法:监护制度,是守护特殊群体的“法律灯塔”。它不仅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能力补充,更全方位覆盖其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判决生效后,监护人将肩负起重大责任: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悉心照料其日常生活、妥善管理财产,且必须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除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擅自处分其财产。
每一份判决都是公平正义的践行,每一次指定都是司法温情的传递。截至目前,霍市法院已成功审结10起指定监护人案件,为众多困境家庭点亮了希望之光。未来,霍市法院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升指定监护人案件办理质效,以更专业的司法服务、更温暖的司法举措,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家庭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力量,用司法担当为特殊群体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陈学敏 马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