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执结 为民解忧——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为当事人执行到位10万元案款

高效执结 为民解忧——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为当事人执行到位10万元案款

10月30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的申请人马某收到霍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转付的10万元执行案款时,难掩激动之情。这起耗时5个多月的合伙协议纠纷执行案,在霍城县人民法院“查控+查封+调解”的精准施策下,最终画上圆满句号。

2025年5月13日,马某因与李某的合伙协议纠纷,向霍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李某支付案款128101.83元。刚立案,霍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便第一时间启动“找人找物”程序,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李某均石沉大海;随即对其名下银行账户展开全面查控,仅冻结存款1698元,与涉案金额相差甚远。

面对“人难找、财难寻”的困境,霍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并未轻言放弃。通过进一步深挖财产线索,法官发现李某名下登记有一处位于某镇的不动产。为杜绝财产转移风险,执行团队迅速奔赴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对该不动产实施查封,为案件执行筑牢“财产保障线”。

不动产查封后,法官持续紧盯案件进展,在多次电话联系李某无果的情况下,决定实地走访。在不懈努力下,法官在李某居住地与其儿子取得联系,详细阐明案件执行情况,并严肃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若仍拒不还款,霍城县人民法院将依法启动不动产拍卖程序,相关法律责任与信用损失需自行承担。

9月30日,在法律震慑与其家人积极转达的双重作用下,李某主动联系霍城县人民法院,与儿子共同到法院处理此案。经法官耐心释法析理与调解沟通,申请人马某自愿放弃28101.83元案款,剩余10万元由李某儿子代为支付。10月28日,李某的儿子将10万元案款缴至法院账户;10月30日,霍城县人民法院将该笔案款转付给马某,并依法对查封的不动产解除查封,此案圆满执结。(妥雅丽 黄朝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