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基层人民法庭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执法办案水平与为民服务质效,10月30日,三台县人民法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现场评比活动。各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同台展示,在家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分组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各人民法庭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汇报顺序,依次登台汇报。汇报内容紧密围绕矛盾纠纷预防、非诉讼纠纷多元化解、执法办案实效、服务群众能力等四大核心维度,全面、生动地展示了各法庭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过程中的特色做法、创新举措与突出成效。
三台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颖对本次评比活动作出点评与总结。她指出,此次现场评比既是对前期创建工作成果的集中检验,更是对各法庭实践经验与创新思路的深入交流。她充分肯定各法庭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中所作的积极探索与取得的扎实成效,并希望各法庭以此次评比为契机,相互借鉴、取长补短,进一步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促多元、重化解,提质效、优服务,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实践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周颖对持续深化创建成效提出要求:一要持续巩固评比成果,推动各法庭互学互鉴、共同提升,做实“一庭一品”建设,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专业化法庭;二要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与前端化解,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参与度与贡献度;三要强化司法为民实效,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与安全感。
下一步,三台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激发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夯实基层治理根基,为辖区高质量发展与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曾庆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