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熙攘攘的集市,是最鲜活的民生课堂,以“学好法用好典,绘就美好生活新画面”为主题,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八团集市上人头攒动、叫卖声此起彼伏,一二八团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的“流动普法小摊”在此热闹“出摊”。司法所工作人员化身“普法摊主”,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送到职工群众身边,让法治氛围融入市井烟火。

浓浓关怀 摆摊送法激发学法热情
别样赶集日、法宣暖民心。活动现场,一二八团司法所工作人员在集市入口设置法治咨询台,吸引了不少赶集群众驻足。工作人员结合自身独特优势和亲身经历现场说法,用接地气的语言向大家介绍这部即将实施的新法,“新法说了,国家支持咱们一辈子学法,活到老、学到老,法律保障不能少!”工作人员结合法律条文,把“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的普法机制,讲成“大家一起搭台,普法才能唱好戏”;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解释为“谁管哪一摊,谁就讲好哪一摊的法”。

通过“身边事讲身边法”,工作人员还特别介绍了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强调法治教育将融入社会教育的方方面面,“从娃娃到老人,人人都是普法对象;从学校到社区,处处都有法治课堂”。普法宣传不仅在于“授人以鱼”,更在于“授人以渔”,通过这样制度化的安排,推动法治精神真正融入百姓日常,让学法成为一种习惯,让守法成为一种自然。
精准覆盖 传递职工群众法律需求
普法现场不仅是知识传递的平台,更是工作人员们宣传团党委方针政策、收集社情民意的窗口。针对团场职工群众的不同需求,普法内容精准对接、贴心服务。面向种植户,工作人员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法律条款,强调“租地入股要规范,书面合同不能少”,提醒大家签订流转合同时务必明确期限、租金及违约责任;面向商户,重点解读合同履行要点,提醒“签字之前细审阅,履约过程留凭证”,避免因约定不明引发纠纷;面向普通居民,则围绕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热点问题,用“离婚冷静期三十天,冲动离婚有缓冲”“儿女平等享继承,传统观念要更新”等通俗表达传递法治精神。

“法律不是高高在上,而是咱老百姓的‘贴心顾问’。”咨询台前气氛热烈,职工群众踊跃提问:“我家地想转包出去,该怎么签合同才不吃亏?”“楼上邻居漏水不肯修,我该找谁维权?”工作人员一一耐心解答,不仅讲清法律依据,更给出实用建议:“流转合同要写明承包方式、年限和价款,双方签字按手印”“漏水先找连队、司法所调解,注意拍照留证据。”“你一问,我一答,法律知识就进家。”——在一来一往的交流中,抽象的法条化作具体的指引,严肃的法律透着温情的关怀。职工群众带着问题来,揣着明白走,普法在对话中落到实处,法治在沟通中深入人心。
让法治的“烟火气”融入集市的喧闹,法治信仰的种子正悄然在团场职群众心中生根发芽,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80余份,解答职工群众法律咨询10人次。“赶个集就把法律疑问解决了,还领到了实用的法治宣传手册和法治宣传袋,这样的宣传太实在!”职工王师傅举着宣传手册称赞道。
从摊位前的耐心解答,到真实案例的讲解;从社情民意的收集整理,到后续服务的承诺跟进,工作人员用沾满泥土、充满温度的普法行动,让法律走出条文、走进生活。下一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八团司法所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为契机,持续开展“法治+集市”“法治+连队”“法治+温暖”等特色活动,让法治宣传有温度、有关怀、有“干货”,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辖区蔚然成风,为团场和谐稳定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章维真 赵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