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辽市科尔沁区某嘎查,一片312亩的林地里,曾因一道墙、一扇门、几间猪舍的“越界”,让邻里之间心生隔阂,对簿公堂。判决生效后,矛盾却未彻底化解。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快执团队深入田间地头,融情于法,巧用古人智慧,最终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拆除了隔阂之墙,也修复了邻里之情,一场持续多年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一纸合同,埋下纠纷种子
事情要追溯到近二十年前。2004年,刘某某的父亲与当时的嘎查委员会签订了《承包沙荒土地合同》,承包了嘎查南侧约350亩的荒沙坨地。2007年,这片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到了刘某某名下,其中312亩林地取得了《林权证》。刘某某在这片土地上倾注了心血,不仅植树造林,还在林地西侧建设了院落、房屋和牛舍。2019年刘某某与同村的苑某某签订了《林地转让合同》,将这片312亩林地(包含地上变压器、机井、房屋和牛舍)转让给了苑某某。然而,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转让林地的具体四至边界,这为后来的纠纷埋下了伏笔。

2022年10月,苑某某对林地院落进行了改造,拆除了原有的仓房,并从牛舍西墙北侧开始,向西、向北延伸,新建了一栋猪舍和一个大门,还将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堆放在了原地。这一举动,引发了刘某某的强烈不满。
“苑某某新建的猪舍和大门,以及堆放的垃圾,已经超出了当初转让的林地和院落范围,侵占了我仍保留的相邻土地承包权。”双方当事人协商未果,最终对簿公堂。
判决明确,心结仍需化解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作出判决:判令苑某某拆除侵占刘某某土地承包权的大门及猪舍部分,并清运堆放在刘某某承包地内的建筑垃圾,恢复土地原状。判决明确了双方的权属界限,具有法律约束力。然而,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快执团队的法官们发现,简单的强制拆除或许能解决表面的侵权问题,却难以消除邻里之间因这场官司而产生的深深隔阂。
“到了现场,能明显感觉到双方情绪上的对立。一方觉得权益受损,寸土不让;另一方觉得改造投入了成本,判决难以接受。如果直接强制拆除,很可能激化矛盾,案结事不了。”包法官回忆起初次走访现场时的情形。
现场勘验,丈量土地更丈量人心
为了实质性化解纠纷,快执团队决定不急于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先行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包佳敏法官和团队成员带着测量工具,再次来到了新仓嘎查的这片林地。他们邀请双方当事人到场,对照判决书和林权证附图,一寸一寸地测量,一点一点地确认侵权范围。
“判决书说得很清楚,以牛舍西墙为界,向北延伸,向西超出的这部分,确实是在刘某某的土地范围内。”包法官指着测量结果,耐心地向苑某某和郭某某解释。面对确凿的数据和法官的释法明理,苑某某等人的态度开始松动。
古诗词里寻智慧,“三尺巷”故事化干戈
眼见时机成熟,包法官没有局限于就案办案。她话锋一转,聊起了清代大学士张英的故事。“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包法官用朴实的话语解读着这首诗的深意,“古人为了邻里之间的一堵墙,写信求助当大官的家人,得到的回复却是退让三尺。万里长城那么雄伟,修建它的秦始皇又在哪里呢?人生在世,邻里和睦比争一时长短、一尺之地更重要啊。”
这番引经据典、充满温情的劝说,触动了在场每个人的心。刘某某回想起父辈在此辛勤开荒的往事,苑某某也谈到接手林地后投入的精力与对未来的规划。气氛逐渐缓和,双方的对话不再是激烈的争吵,而是多了几分理解与反思。
握手言和,拆除隔阂修复情谊
“包法官,您说得对。为这点地方,邻里成仇,确实不值当。”苑某某叹了口气,率先表态,“我们按判决拆,建筑垃圾也一定清理干净。”
看到对方态度转变,刘某某也深受感动,“苑大哥,你们拆的时候小心点,注意安全。以后在这地界上,咱们还是好邻居。”

在快执团队法官们的见证下,两只曾经因争执而疏远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随后,苑某某和郭某某主动履行了判决内容,拆除了越界建设的猪舍和大门,清运了建筑垃圾,土地恢复了原状。
如我在诉,司法温度润物无声
回顾此案,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快执团队负责人包法官深有感触:“执行工作不仅是兑现判决书上的白纸黑字,更是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传递司法的力度与温度。‘如我在诉’,就是要我们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体会他们的处境与情感,用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去化解矛盾。有时候,一句古诗词背后的谦和礼让精神,可能比单纯的法条释明更能触动人心,更能有效修复社会关系。”

这起发生在西辽河畔普通村庄里的土地纠纷,因一纸合同而起,因一道越界墙而争,最终在法官们情、理、法交融的耐心调解下,化干戈为玉帛。它不仅是一起成功执结的典型案例,更是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将地域文化特色融入司法实践,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审判执行质效提升的生动写照。(包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