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人民法院与四子王旗人民法院通力合作,以协同联动的执行力度和融情于法的司法温度,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王某某与贾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察右中旗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多方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贾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其本人下落不明,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困局。
2025年的一天,执行干警获知被执行人在四子王旗的踪迹线索,考虑到被执行人有再次隐匿、逃离的可能性,遂当机立断联系四子王旗法院协助先行对被执行人贾某某进行控制,我院执行干警同时出发前往四子王旗。
在干警赶赴四子王旗后,顺利完成人员交接。面对现实后,贾某某认识到逃避无望,提出确无能力一次性履行全部欠款,希望可以分期履行。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贾某某当即给付王某某欠款1万元,剩余部分承诺于年底前给付。
此次执行行动,从察右中旗到四子王旗,一路奔赴、风雨兼程,体现了察右中旗人民法院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决心,也展现了全国法院“一盘棋”的协作精神。察右中旗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凝聚执行合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殷切希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古瑾 贾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