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这个‘一事一议’项目资料中的党支部会议、村‘两委’会议还有党员大会的记录在原始会议记录中都没有找到对应的记载,‘四议两公开’的程序会不会是走形式?”近期,在乐山市沙湾区委第三巡察组对踏水镇魏槽村党组织的巡察中,一份会议记录引起了巡察组干部的注意。

沙湾区委巡察组干部深入一线查看村(社区)相关项目资料。(王雁 摄)
“这是找到线头头了。你们再把项目资料细看一遍,不能只盯着会议规不规范,其他环节也要留意有没有疑点……”果然,在查阅项目采购、验收、竣工审计和费用支付等资料后,巡察组发现该项目实际支付费用比审计结算金额多出5000多元。顺着这条线往下查,巡察干部发现2020年的“一事一议”项目也存在类似问题。
“根据这份报告显示,各村2020年、2021年的‘一事一议’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是镇上委托第三方公司统一开展的,报告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这个时间属实吗?村上知道审计的事吗?”为核实情况,巡察组干部先找到镇上负责‘一事一议’项目管理的干部江某某进行了解。
“日期没错,和实际一致。”江某某肯定地说,“村上知道开展审计的事,还对送审资料进行了签字确认。”
既然知道开展了审计,为何不按审计结果结算费用呢?巡察组随即找到魏槽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黄某某进一步了解。
“这是两个项目的费用支付统计表和财务凭证,算下来一共多付了1万多元。”巡察组将整理好的资料摆在了黄某某面前。
“这.....是我们工作疏忽了,真没发现这个问题。”黄某某承认了多付费用的事实。
所谓的“工作疏忽”只是表象,更深层的是村“两委”对项目建设全周期管理认识缺位,守护集体“钱袋子”的责任意识淡薄,查清“症结”后,巡察组按程序将该问题线索移交沙湾区纪委监委机关调查处理。
为更好地实现以巡促治的治理效果,沙湾区委巡察办及时梳理对村(社区)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巡察建议书,完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中的制度漏洞,推动对村(社区)巡察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来源:沙湾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