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纪委监委:创新“协作审理”机制 助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纪委监委:创新“协作审理”机制 助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根据河南省商丘市纪委破解“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能力素质提升、破解作用发挥难问题”要求,虞城县纪委监委聚焦乡镇案件审理,探索建立运行“协作审理”机制,择优选拔29名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审理人才库,开展审理跟班学习9期18人、现场巡回培训15场320人次,组织审理并评查乡镇案件151起,发现并整改问题513个。通过“乡镇协作审理”,乡镇纪委审理队伍得到优化、能力素质得到强化、案件质效明显提升,有力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机制,搭建乡镇协作审理平台

一是成立审理协作区。为深化“协作区”机制,提升审理工作质效,我们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镇协作审理组”工作的指导意见》,设置8个“审理协作区”,统筹集中协作区审理资源,每个乡镇成立协作审理组,开展交叉互审,着力破解乡镇案件查审不分、人情干扰等问题。二是组建人才队伍。坚持把审理队伍建设作为加强案件审理、提升案件质量的重要支撑,及时制定出台《案件审理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建管并重、动态调整”原则,从县直单位和乡镇择优选拔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并充实审理人才库。三是完善工作流程。我们制作流程图,对协作审理进行统一规范、统一要求。同时,征求乡镇党委、纪委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不断进行细化、完善,推动“乡镇协作审理”落地见效。如,店集乡纪委在办理本乡村干部刘明才违纪案时,因考虑熟人关系、工作对接等因素,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审理协作区在审理此案时,认为刘明才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多种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效避免了人情案的发生。

二、重培训,提升案件审理能力素质

一是“以审代训”跟班学。为帮助乡镇审理人员尽快熟悉审理业务,增强业务本领,我们从审理人才库或乡镇纪委定期选派审理专职人员轮流到委机关跟班学习案件审理,从移送指定协作审理、成立协作审理小组到审批结案,再到立卷归档,全流程、全环节“一对一”培训,重点学习如何制作阅卷笔录,如何审核证据,如何把握案件定性、量纪,如何起草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等审理文书,逐步掌握协作审理程序的相关规定、审核标准以及案卷归档要求。今年以来,已开展跟班培训9期18人,年底前将实现全县25个乡镇轮训“过一遍”。如,今年5月,田庙乡纪委在办理杨余村党支部书记任建华违纪案时,因违纪行为发生在2023年6月,只引用了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具体条款,经协作审理,指出漏引202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过渡条款,并及时更正。今年以来,已协作审理151件,有力保障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二是“巡回指导”帮助学。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在“乡镇协作审理”实践过程中出现疑点、难点,通过基层巡讲和小班教学等方式,对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开展“解剖麻雀”式的讲解。我们选取典型案例,从违纪违法行为如何定性、如何把握证据标准及条规引用等方面对案件协作审理过程进行还原,并进行交流座谈,现场解读《条例》、答疑解惑,有力提高了业务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如,刘店乡纪委在办理前侯村党支部书记侯俭旺违纪案时,把违反财经纪律的坐收坐支行为认定为违反工作纪律,经协作审理后改变定性,重新认定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三是“专项评查”指导学。我们制定“协作审理评分细则”,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档案、查审实效等方面定期对“乡镇协作审理”案件进行专项评查,逐案进行评比打分,列出问题清单,并及时反馈乡镇,进行排名通报。同时,我们跟进督促指导,总结经验做法,实现“个案整改”向“专项推进”延伸。2023年,我们评查乡镇案件71起,发现并整改问题701个;今年为配合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推进,我们充分运用协作审理机制,乡镇纪委立案247件,同比增长292%,评查乡镇案件151起,发现并整改问题513个,通过评查,充分激发审理人员业务学习积极性,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三、促提升,持续巩固协作审理质效

一是完善机制加强“督”。我们抽调审理人员成立2个业务指导组,分工联系协作审理区,负责协作审理区的案件指定审理、业务咨询等工作。同时,由联系乡镇协作区的监督检查室开展日常检查、监督指导等工作,形成“案件审理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的责任协作机制,推动“乡镇协作审理”高效运行。二是梳理问题重点“查”。我们对照“乡镇协作审理20条清单”和案件评查中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普遍性、易发多发的案件质量问题,及时制定下发《审理提示》;同时编撰协作审理文书模版,印发《模拟卷宗》,提升乡镇案件审理规范化水平。目前,下发《审理提示》4期,修订完善《模拟卷宗》2次。三是年终考核注重“效”。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乡镇协作审理”的质量评查结果留档备查,年底汇总后纳入乡镇纪委年度考核“案件质量”成绩,动态更新、细化完善考核指标,同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实现协作审理工作实效与年度绩效挂钩,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确保协作审理工作实效。(王军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