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司法局都来提巴格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青少年之间的纠纷。

该纠纷发生在伊宁市第四中学,该校高一学生军训期间,有3名学生捡起操场上的沙石粒互扔玩耍,导致同班另外1名学生眼镜片被砸损,学校第一时间对事件进行了了解,但在认定赔偿责任方面产生了较大分歧,涉事学生及家长均持有不同意见,导致事件无法了结,随申请司法所及派出所给予帮助。
接到调解申请后,都来提巴格司法所调解员第一时间与学校沟通,详细了解事件经过,并分别与涉事学生及其家长见面,安抚各方激动情绪。在调解室,调解员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一方面,单独倾听双方诉求,引导他们宣泄情绪。另一方面,组织双方坐下来,还原事件全貌。
调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向家长及学生们进行了耐心的释法工作,深入剖析了其中的法律关系;同时,调解员从情理角度出发,强调同学之间的情谊以及此事对孩子心理和学习的影响,引导家长们以孩子健康成长为重,理性解决问题。
经过数小时的不懈努力,并前往眼镜店协商价格后,涉事双方家长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3名学生均担眼镜镜片更换费用1000元,学校也表示将加强校园活动秩序管理,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此次调解不仅成功化解了学生间纠纷,还借助实际案例开展普法教育,增强了学生和家长的法治观念,为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伊宁市都来提巴格司法所将持续关注校园安全与法治建设,积极发挥调解与普法职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李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