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昭苏县人民检察院:综治中心高效化解土地承包纠纷 基层治理创新护航秋收稳定

新疆昭苏县人民检察院:综治中心高效化解土地承包纠纷  基层治理创新护航秋收稳定

进入8月,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百万亩耕地迎来丰收时节。近日,昭苏县综治中心12309检察服务窗口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为秋收期间社会稳定注入“法治定心丸”,充分展现了基层治理现代化成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8月的一天,昭苏镇吐格勒勤村村民巴某某、库某某等5户村民联名向昭苏县综治中心求助。经查,2024年,五户村民通过村委会公开招标程序,将合计268亩承包地流转给种植户刘某,双方签订规范合同明确约定作物秸秆所有权归出地方。同年11月,刘某在未告知原承包条款的情况下,擅自通过村委会将该地块二次转包给马某某种植油葵,导致原合同约定的秸秆归属条款无法履行,直接造成五户村民的经济损失。

昭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现场调解(图中).png

接案后,昭苏县综治中心12309检察服务窗口检察官联合法律咨询专家和当地村委会干部现场核验承包合同、流转协议等7份关键证据,现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明确二次流转需经原承包方书面同意的法律规定,分析责任归属。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刘某与马某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一次性向五户村民支付经济补偿1万元,并由村委会监督建立土地流转备案制度,杜绝类似隐患。

昭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现场调解成功 (2).png

这一解决方案既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承包方的损失,也有效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邻里和谐,彰显了县基层综治力量在处理矛盾纠纷的高效与公正,维护了社会稳定。(努尔布力·那马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