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态警务”工作的深入推进,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也不断增强,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双鸭山分局宝山派出所民警携手群众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用实际行动践行生态守护使命。

7月31日,分局宝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称:一只疑似受伤的猫头鹰落在自家门口。民警迅速出警,抵达现场后,发现这只猫头鹰目光警惕且行动略显迟缓,身体虚弱,疑似受伤生病。民警立即将猫头鹰移至双鸭山市林草局救助站,由专业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救助、养护、放归等工作。
近年来,双鸭山分局将“生态警务”融入日常工作,通过常态化巡逻防控、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进社区、进林区等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形成了“警民联动、共护生态”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双鸭山分局将深耕“生态警务”模式,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不断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筑牢生态守护坚固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