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三万元借款纷争

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三万元借款纷争

一笔通过微信转账却未留借条的借款,险些成为纠纷的导火索。7月11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为出借人于某追回了全部本金及利息,同时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

2025年4月,肖某分两次向于某借款共计3万元(其中2万元出具借条,1万元为微信转账)。双方约定借款期限50天,并明确逾期不还将承担违约金。借款到期后,肖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经于某多次催要无果,7月11日,于某诉至法院,要求肖某偿还本金3万元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组织调解。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明晰权利义务的基础上,法官耐心释法析理,一方面指出肖某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及逾期后果,另一方面也引导于某合理主张权益。最终,双方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肖某于2025年8月15日前一次性向于某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06万元,若肖某逾期未支付,则自愿承担违约金5000元。  

法官提醒:无论金额大小、关系亲疏,借款时都应尽量要求对方出具内容清晰完整的借据或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息(或违约金)、支付方式等核心条款。即使通过微信、支付宝等转账,也应备注款项性质(如“借款”)。  

此次调解不仅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司法调解在化解民间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霍城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职能,为构建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李慧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