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布尔津县:“综治+检察” 传递法治温度

新疆布尔津县:“综治+检察” 传递法治温度

 “真的太感谢综治中心的检察官同志了,这笔救助金对于我们家而言,是及时雨,为我后续的生活和康复带来了帮助,缓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近日,刚拿到司法救助金的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辖区群众玛某拉着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25年以来,在布尔津县委政法委统筹下,整合检察职能与综治平台资源,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常驻县综治中心,将法律监督、司法服务触角延伸至社会治理“全链条”。 

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持续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坚持“应救尽救、主动救助”原则,不断优化救助流程,提升救助质效,将温暖与力量送到她们身边,用法治温度点亮残疾人群体的“无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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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下旬,驻布尔津县综治中心的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案件中,发现被害人玛某系智力残疾人二级,属于困难妇女,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即第一时间将该线索移送至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受理线索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安排专人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其残疾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及生活困境,经核查确认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在受理后短短三天内,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道列提·加迪克带领驻县综治中心以及控告申诉检察部的检察官一起将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发放到了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玛某手中。

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入驻综治中心,形成“预防、化解、治理”全链条工作机制,检察服务窗口依职责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国家司法救助、法律咨询,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疑难信访问题分析研判等工作,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共治,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毛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