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标的额达500万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审理到执行,各环节紧密配合、高效运转,不仅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更在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下主动履行,最终由执行局法官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完成款项划拨,充分体现了“立审执”一体化机制在实质化解矛盾、保障当事人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显著成效。
2023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江苏某公司从原告伊犁某公司处采购商品混凝土、检查井,双方签订《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原告伊犁某公司依约提供货物,经双方结算,被告江苏某公司采购货物合计7038718.5元,尚欠货款4938076元,剩余货款经原告多次索要无果,2025年5月15日,伊犁某公司提起诉讼。
立案阶段:保全及时,筑牢基础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前,原告伊犁某公司即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保全组审查后,迅速反应,依法裁定并成功冻结了被告公司名下的相应账户。这一关键举措有效防止了被告转移资产,为后续纠纷的顺利解决和原告伊犁某公司债权的最终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彰显了立案前端风险防控的敏锐性和行动力。
审理阶段:程序灵活,促成调解
案件分流至速裁团队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调解,虽然初期调解未果,但高效的速裁程序为案件后续处理争取了时间。调解未果后,案件即转入送达组并排期开庭审理,程序的规范转换确保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正式开庭审理环节,承办法官出于对被告江苏某公司作为中大型企业声誉的考量,担忧裁判文书上网可能对其带来的影响,遂向被告江苏某公司做思想工作,被告江苏某公司当庭表达了强烈的调解意愿。2025年5月30日,承办法官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司法智慧,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居中协调,释法明理,最终达成被告向原告支付500万货款的调解协议。
审执衔接:主动督促,力促履行
调解书生效后,承办法官并未“一调了之”,为确保调解成果落到实处,承办法官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主动作为,持续跟踪被告江苏某公司的履行进展。通过电话沟通、微信提醒等方式,多次督促被告江苏某公司及时履行付款义务以解保冻结账户,承办法官的“跟踪式服务”对被告形成了有效鞭策。
执行阶段:无风险连接,高效兑现
在承办法官的持续督促下,被告江苏某公司于履行期限内主动将500万元款项汇入保全账户。2025年6月15日,执行局在接收到该笔款项及原告的申请后,开辟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将优化营商环境理念贯穿全过程,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立即启动执行程序,基于款项已由被告主动履行到位的情况,执行局承办法官简化流程,加速执行速度,依法办理了款项的扣划手续,并于2日内将500万元执行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原告)。整个执行过程高效、顺畅,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霍城县人民法院深化“立审执”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的生动实践,充分展现了霍城县人民法院各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能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将胜诉权益转化为企业的发展动力。下一步,霍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完善“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不断畅通内部衔接流程,强化法官责任意识,努力让每位当事人在案件中享受到高效、便捷、有获得感的司法服务。(那·那玛 叶里夏提·阿布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