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终于解决了,我们总算能卸下包袱接着干了。”三起涉及四家企业的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在近日得以圆满执结,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人民法院法官的努力和敬业赢得了各方的一致好评,申请企业代表特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三公司分别为洛阳某科技有限公司建造全钢结构厂房、进行装饰装修等。后因该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周转不善,未及时向该三公司支付相关款项共计130万余元,后各方对簿公堂。经法院判决生效、执行立案后,该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执行法官通过深入走访,沟通联系,发现被执行企业并没有躲避履行或规避执行的主观恶意,确实是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出现一定问题,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该企业负责人在沟通中态度良好,表示愿意将未建造完成的半成品钢结构厂房用来抵债。
经过线上线下调查,该被执行企业确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团队依法对该厂房进行查封、评估,进行司法拍卖。考虑到该厂房目前还拖欠租金,后续肯定会产生纠纷,且为半成品,需进行再建,会大大影响拍卖成交率,导致战线较长,既不利于申请企业胜诉权益及时兑现,还可能对各方企业持续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于是,执行法官立即联系当地镇政府,出面组织召开沟通协调会,和有意向购买房产的相关企业、被拖欠租金的村民、当事人企业面对面沟通协调,释法明理,讲清风险,并一一提出解决方案。这期间,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法官不断完善处置方案,并联合当地镇政府反复进行沟通释法。经过近5个月的不懈努力,厂房最终成功拍卖,各方利益得以兼顾,三起涉企案件也顺利执行完毕,达到了多赢的最佳执行效果。
在该案具体执行中,执行法官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巧用“府院联动”机制,积极推进执行进程,让厂房顺利拍卖变现,切实打通执行“中梗阻”。对于申请企业来说,切实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够更好地投入生产经营;对于被执行企业来说,有助于尽快偿还债务,减少负担和法律风险;对于买受方来说,解决了后顾之忧,有利于“大展拳脚”,同时也促进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张鼎铭 朱丙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