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5月26日,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司法局、县妇联、县法学会、县法律援助中心在站前广场联合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活动,吸引众多群众驻足参与。

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此次活动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等内容进行讲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案例,让群众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同时,针对妇女群众关心的妇女权益保护、反家庭暴力等问题,县妇联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资料,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现场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
白泉镇平安艺术团到社区广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文艺演出。演员们带来的歌舞、小品、快板等节目,既传递平安建设理念,又融入本地文化特色,让居民在欢声笑语中感受艺术魅力,为站前广场增添了浓厚的文化氛围与和谐气息 。
“我正为家里的房产继承问题发愁呢,今天听了专家的讲解,心里一下子明白了许多,这个活动真是太好了!”一位前来咨询的大爷感慨地说。
活动期间,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手册、各类法律知识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下一步,东辽县司法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让民法典真正成为群众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 ,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薛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