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判后答疑再调解 定纷止争解“薪”忧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判后答疑再调解 定纷止争解“薪”忧

近日,安图县人民法院通过做好判后答疑工作,促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判决生效前调解履行完毕。

据介绍,该案件源于2019年,陈某找到周某让其为他人装修房屋,负责改水、改电、粘贴瓷砖等工作,口头约定劳务费8000元。期间,周某还到其他地点进行修理瓷砖、改门口、维修地面等工作,但都未明确约定劳务费。完工后,直至2024年12月10日,周某认为,陈某尚欠2000元劳务费及逾期支付利息。周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案件受理后,双方经传票传唤均到庭参加诉讼。在举证过程中,双方均认为已经向法院提交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不同意调解。承办法官及时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依法支持周某的诉求。“太感谢法官了,这钱不多,但是已经拖太多年了,现在有法院的判决书,这钱就有保障了”看到判决书的周某激动地说。而陈某却表示他已向法庭提交了证据,不服这个判决,不同意支付劳务费。

为打消当事人的疑虑,促使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在判后答疑窗口接待了陈某,耐心地向其释法析理,用通俗易懂的言语解答支付劳务费及逾期利息的裁判理由和证据采纳等。“之前不懂法,以为向法院举证了,就不用支付部分劳务费了。经过法官的解答,我知道法院为什么没有采信我的证据了,我对判决内容清楚了,我不上诉了。法官,能不能麻烦你们再帮我跟周某调解一下,我现在确实难,劳务费金额再少点,明天中午前一定给钱。”陈某表示。于是,承办法官再次拨通了周某的电话,向其释明陈某的实际情况,并提出了调解方案。“这段时间你们为了这个案子也很辛苦,我同意你们说的调解方案”。周某在电话中表示。最终,陈某按照约定时间向周某支付了劳务费。

在本案中,承办法官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将释法答疑延伸到判后,不仅解开了当事人的“法结”,也打开了当事人的“心结”。

下一步,安图县人民法院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依法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案件调解、判后答疑,释法明理工作,将审理案件从“判决”变“调解”,判后案件从“上诉”变“息诉”,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董锁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