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宁法院两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河南洛宁法院两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依法带娃”成为社会共识。家庭教育指导令作为司法介入家庭教育的重要举措,正以法治力量推动家长履行教育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2025年伊始,洛宁法院接连发出两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坚持惩教结合,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让刑事审判既成为惩治犯罪的利剑,更成为照亮迷途少年归途的明灯。

这是洛宁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犯诈骗罪的刑事案件,法官杜鹏飞在依法推进案件审理的同时充分关注到该两名未成年被告人家庭监护层面出现的问题。

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均常年在矿山上务工,家人聚少离多,缺乏沟通交流。而两名未成年被告人初中辍学,知识受限,监护人长期疏于管教,导致孩子与社会不良群体接触,沾染社会陋习,最终走上犯罪道路。考虑到该种情况,杜鹏飞依法向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家长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被告人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帮助被告人尽早改过自新,重回正轨。

案件告一段落后,杜鹏飞关心两个未成年人的后续生活情况,他主动联系到其家中去,与其监护人面对面沟通了解孩子的生活、思想动态和未来打算等,询问家长当前在教育引导中面临的困难及问题,并向他们详细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醒家长要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及时关注孩子生理、心理状况,引导孩子吸取教训、远离犯罪。

家庭教育指导令不仅是法律的约束,更是对家庭的唤醒与支持。下一步,洛宁法院将继续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审判理念,不断延伸审判职能,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构建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同时,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回访帮教,持续关注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状况,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后半篇文章”,全力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杜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