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优化执行流程,提高执行效率,持续探索涉企执行“最优解”,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保驾护航。近日,该院吕彦副院长与执行干警前往北京市开展执行工作,针对一涉企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推进案件取得新进展。

在一起涉企业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企业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某酒店管理公司未按照法定期限履行案款,经初步调查发现该酒店管理公司持有某度假村公司80%的股权,并予以冻结。
为推进上述案件,吕彦副院长与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公司所在地展开执行工作,通过某村委会及辖区派出所调查被执行企业持股度假村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法人下落;通过北京市亚运村派出所、朝阳区工商局等调查被执行企业的相关信息,并在来广营派出所的陪同下,找到被执行企业某融资租赁公司的法人冯某了解情况。此外,执行人员按照相关线索,对被执行企业财产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
下一步,清水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做优做实涉企案件执行工作,不断完善涉企案件执行工作机制,创新执行举措,延伸司法职能,因案施策,刚柔并济,推进涉企案件高质量办理,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