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营造岁末年初安全稳定、洁净清朗的社会环境,兰溪公安以“冬季行动”为抓手对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兰溪公安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非法运输,罚!
近日,兰溪市公安局梅江派出所根据上级信息线索研判发现有车辆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至梅江辖区,梅江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成功拦截了两辆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即烟花爆竹)的厢式货车。在现场,警方共查获烟花爆竹1043箱,同时抓获了两名涉案嫌疑人。
经调查,违法行为人翟某、聂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资质的情况下运输烟花爆竹,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目前,翟某、聂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非法储存,罚!
近日,诸葛派出所排查发现辖区叶某在自家的仓库中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现场共查获烟花爆竹99箱。


经查,违法行为人叶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存储、批发零售资质的情况下,将烟花爆竹私自储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民警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询问,叶某如实承认了自己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
目前,叶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罚!
1月6日,高考首日当天,兰溪市民黄某在考场周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正在高考执勤的兰江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燃放现场。
经查,黄某因厂房开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地点燃放鞭炮,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在高考期间,为了保证考生的权益和考试的公平性,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在考点周围放炮或制造噪音。(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