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农民工欠薪问题备受关注。劳动报酬承载着众多家庭的生活保障和未来希望,妥善解决好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对保障民生具有重要意义。近日,潍坊市昌乐县人民法院为18名农民工追回工资80万元,用法律武器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情。

基本案情
该案起源于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柴某等18名工人系昌乐某混凝土公司职工,为公司提供劳务,在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该公司拖欠柴某等人6个月工资,经多次讨要未果,柴某等人于2023年11月向昌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昌乐某混凝土公司支付柴某等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及工资报酬。后昌乐某混凝土公司对该裁决不服,于2024年3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昌乐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由昌乐某混凝土公司支付柴某等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及工资报酬共计80余万元。该调解书生效后,昌乐某混凝土公司未按时履行义务,11月24日,柴某等人遂向昌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宽严相济显善意 兑现权益齐欢喜
执行立案之时,申请执行人柴某等人情绪激动,一再强调这是农民工的辛苦钱,涉及到十几个家庭的生活开支,请求法院一定帮忙执行到位。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与现场调查的方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敦促其履行责任。同时,承办法官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柴某等人沟通联系,安抚情绪,倾听诉求。他们本着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在该案执行中没有简单的适用强制措施,而是多沟通、多协调、多做工作,力求在把欠薪执行到位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强制执行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在与被执行人沟通过程中,承办法官反复引导被执行人换位思考,理解、体会农民工兄弟血汗钱的来之不易,同时也告知其拒不履行采取强制措施将会对公司带来的严重后果。经过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的耐心疏导工作,公司主要负责人表示并不是故意拖欠员工工资,受行业大环境影响,公司经营艰难,目前已经在筹措资金偿还欠薪,并请求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和解。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昌乐某混凝土公司一次性支付80万元,该款项由18个申请执行人自行按比例分配。
两天后,80万工资顺利发放到18名申请执行人手中。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更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昌乐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走出一条重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执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