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浙江省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兰江中队民警冯科对驾驶摩托车飙车炫技的3名驾驶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其中一名王某还被吊销了驾驶证。
在12月29日晚,王某邀约了好友林某、陈某驾驶“爱摩”在兰溪市金角路金角大桥碰头“竞技”,且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段自己驾驶摩托车在金角大桥上和同伴飞驰的视频。视频中,三人你追我赶,狂轰的油门发出了刺耳的噪声,摩托车仪表盘上清楚地显示当时机动车时速已达120km/h,而金角大桥的限速为60km/h,属于严重超速。
“你好交警同志,我要举报,昨天晚上金角大桥有摩托车飙车……”12月31日上午,“热心网友”便向交警大队进行了举报。接到网友举报后,交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精心研判,迅速锁定了目标车辆并确认了视频发布人也就是摩托车驾驶人王某的身份信息。随后,民警立即传唤了王某和其同行人员到中队接受调查。


“我就是想追求下刺激的感觉,想在网上炫耀一把!”据王某自述,他的摩托车驾驶证是在今年11月考出来的,当前还是实习期,因酷爱摩托车,经常会在深夜和同伴一起驾驶摩托车“溜一圈”。经鉴定,王某在限速60km/h的路段最快时速达到120km/h ,超速100%。除此之外,民警还发现,王某在驾驶摩托车时还存在闯红灯、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于是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13分 并处罚款1700元的处罚。同时,因其驾驶证在实习期被记满12分,驾驶证也被依法注销。不仅如此,通过鉴定,同行的林某、陈某当天驾驶摩托车的车速分别为96km/h、85km/h,均属于超速驾驶,分别被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连日来,交警大队结合冬季行动,紧盯早晨、傍晚、夜间、凌晨等重点时段,针对摩托车、货车等重点车辆以及国省道、农村道路等重点路段,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6500余起,以行动护航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
交警提醒:青春纵然洋溢着激情,但马路不是赛车场。“放飞自我”的年轻人,请多一点文明意识、法律意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以及营造一个安畅和美的交通出行环境,请拒绝“飙车”。(董剑浩 张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