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明水法院1名新任职干部通过人大任命并宣誓就职

黑龙江省明水法院1名新任职干部通过人大任命并宣誓就职

12月31日上午,明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明水县人民法院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吴龙同志为明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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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明水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玉春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吴龙等同志任免职的提请,吴龙同志作了供职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经过审议和投票表决通过了法律职务任命,明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振坤向吴龙同志颁发任命书。

在与会代表的见证下,吴龙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风好正是扬帆时,砥砺奋进再出发。吴龙表示,将以此次任命为新起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积极进取,勤勉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