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立审执一体化,打造法庭新“枫”景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立审执一体化,打造法庭新“枫”景

为进一步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不断发展和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于近日出台了《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实施办法(试行)》,金林区法院下辖法庭——西林人民法庭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将诉前、诉中调解与判后答疑相结合,着力打造“立审执一体化”特色法庭,做好全流程调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近日,西林法庭充分发挥“立审执一体化”工作优势,成功审理、执结一件由法庭立案、审判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按钮操作闹不明,兄弟大打出手

2024年8月,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在工地干活时,张某指使刘某去按操作按钮,刘某认为这不是他的工作内容,便没动,随后二人发生争吵,张某先动了手,刘某非常生气随手抄起一根木棍向张某打了过去,但在工友的拉拽下没有打到张某,刘某一转身看到一根更粗的木方,便拾起扔向张某,木方砸在了张某头上,顿时血流如柱。后经医院诊断,张某面部,腕部等多处受伤并住院7天。事后公安机关分别对张某、刘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经派出所、看守所调解,原、被告就赔偿问题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故张某诉至法院。

“背对背”+“面对面”促成和解

“我不接受调解,他把我打了还要一万多,我挣的比他多,我要反诉他,我要两万多!”

“我都要气死了,爱咋滴咋滴,一分钱没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审查卷宗,发现案件标的不大,原被告系同事哥们关系,决定采取“背对背”方式调解。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刘某,对其进行悉心劝导,但刘某情绪激动,承办法官耐心地让刘某宣泄心中的不甘与积怨后进行释法说理,但刘某心里过不去这个坎,他认为是张某过错在先,又是张某先动手,虽然自己没受伤,但也是受害者,张某的诉求过高,自己也因此丢了工作,不同意调解。

案件经多次调解无果后如期开庭,庭审前,承办法官本着定分止争的原则,再次与原、被告“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到双方仍还有调解意愿,只因对偿还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故争执不下。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解互谅,最终在法官耐心地摆事实讲道理,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原告在赔偿金额方面做出让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前置执行乘胜追击高效履行

为了用最快方式、最低成本促进小标的案件一次性化解,西林法庭执行团队乘胜追击,当庭告知被告刘某裁判文书生效时间,无需另行开具生效证明,并告知刘某前置执行工作以及不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可能面临的种种法律后果,提醒和鼓励当事人做诚信守法公民,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最后,刘某当庭便将赔偿款连同案件受理费一起支付给原告张某,推动了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得到实质性履行。

下一步,金林区法院将继续贯彻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落实“四化四解四到位”工作要求,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进“立审执”一体化模式,探索创新工作机制,用实实在在的行动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司法服务更有深度、更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