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汝阳县深入推进综合法治机构建设

河南省汝阳县深入推进综合法治机构建设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推动乡镇综合法治机构高效运行,9月8日,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安小利带领局全体班子成员到内埠镇、蔡店乡、柏树镇、上店镇、城关镇等乡镇调研基层综合法治机构建设和“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

9月8日,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安小利带领局全体班子成员到内埠镇、蔡店乡、柏树镇、上店镇、城关镇等乡镇调研基层综合法治机构建设和“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

通过实地查看了乡镇综合法治机构的办公场所、设施配备,详细询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流程等情况,认真查阅行政执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台账,并与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并与乡镇党委书记沟通交流,全面了解乡镇法治建设现状。

乡镇综合法治机构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关键力量,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责,在新发展格局下,必须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提升履职能力,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下一步,司法局党组要聚焦重点任务,提升基层法治工作质效。一是制定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并严格落实。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每一项执法行为都于法有据、程序正当。二是强化“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健全调解网络,提升调解能力,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开展精准普法宣传,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徐斌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