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保单破解执行难 善意复保传递司法温度

划拨保单破解执行难  善意复保传递司法温度

人民法治网四川讯 近日,苍溪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制划拨被执行人名下保单的现金价值,顺利执行到位1.8万元案款。案款兑现后,申请人特地送来锦旗,对法院高效执行、司法为民表示诚挚感谢。执行完毕后,法院积极协调恢复保单效力,最大限度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起因于周某等三人申请执行陈某拖欠的劳务费。判决生效后,陈某未主动履行,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被执行人陈某除两份人身保险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保护当事人权益,法院依法冻结上述保单,并给予陈某一个月赎买期,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以免因保单现金价值被划扣而遭受损失。

然而,赎买期届满后,陈某不仅未履行义务,还拒接电话、逃避执行,致使案件陷入僵局。鉴于其恶意逃避行为,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强制划扣保单现金价值。划扣前,法院通过短信向陈某发出最后告知,阐明法律后果,但其仍未回应。

划扣完成后,陈某父亲联系法院,称保单系其出资为妻子肖某和儿子陈某购买,请求排除执行。法官依法予以释明: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第三人出资并不能排除对投保人名下保单的执行,并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经沟通,陈某父亲表示愿意代子清偿剩余债务,同时反映其妻子无社保、儿子经济困难等实际情况,希望法院在补缴现金价值后恢复保单。

考虑到被执行人家庭的实际困难,法院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基础上,主动与保险公司协商恢复保单事宜。保险公司同意待补缴款项到位后即可复效。当日,陈某父亲缴清全部欠款,该案顺利执结,涉案保单也得以恢复。

人身保险不仅具备财产属性,更承担着重要的风险保障功能。本案中,面对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苍溪法院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维护司法权威与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完毕后,又基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申请人同意、债务全部清偿的前提下,积极协调保单复效,巧妙平衡了执行力度与司法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马玉玲 陶艳)